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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聚焦“四个方面”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委编办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围绕建章立制、明责减负、提质增效、赋能基层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不断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一、聚焦建章立制,制定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椒江区委编办制定出台《台州市椒江区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暂行办法》,精准指导解决职责分工争议问题。一是坚持合法原则,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严格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等机构编制相关规定为依据。二是坚持合理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对协商协调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形式、工作时限、备案管理等进行明确,科学设置协商协调工作程序。三是坚持合作原则,明确各部门在不同协商协调阶段的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相关部门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过程中的积极主动性。

  二、聚焦明责减负,扎实推进监管事项梳理认领。椒江区委编办推动构建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一是工作协作到位。加强与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的沟通协调,明晰各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工作快速推进、扎实落地。二是业务指导到位。通过提供“三定”规定、电话答疑解惑、座谈沟通协调等方式,主动为有关部门单位认领监管事项提供指导服务。三是督促衔接到位。严格按照“不漏领、不空挡、应认尽认”要求,对未认领监管事项进行严格把关,由编办、司法局联合审核,明确监管事项认领单位。

  三、聚焦提质增效,科学评估机构编制质效。椒江区委编办科学评估机构编制质效,优化提升基层机构运行效率和资源使用效益。一是开展专业评估,在《椒江区机构编制运行和管理质效评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力量,对全区新组建、新整合、资源配置多等具有代表性的机构进行专业评估。二是强化结果运用,以评估结果为数据支撑,对机构编制资源进行精准有效调置,提高机构编制运行和管理质效水平。二是探索建立指标体系,借助专业机构评估力量,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评价模型,探索一套符合椒江实际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

  四、聚焦赋能基层,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进园区。椒江区委编办以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制改革为抓手,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一是坚持执法一体化。在“不突破机构总额、不增加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分别设置部门派驻园区执法中队,以开展统一的联合监管和执法形式,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坚持管理属地化。派驻园区执法队伍以园区统筹指挥为主,实行园区与派驻部门捆绑考核,派驻中队负责人选由园区和派驻部门提出,切实保障园区对执法队伍的领导指挥力度。三是坚持职责清单化。以园区治理需求为导向,科学规范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分别形成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专业执法职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园区执法监管权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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