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开始,江苏省常熟市政府逐步将机关干部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涉及公务员和政府部门的诚信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近日,常熟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政务诚信监督管理体系,细化了政务信用和个人诚信方面的绩效管理措施,致力于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单位诚信行政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建立基础信用档案。一方面,建立政府部门信用档案,重点记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社会诚信状况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信息;另一方面,建立公务人员信用档案,重点记录公务员的基础信息以及依法履职、廉政表现、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违法违纪等信用信息。所需信息定期从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采集。
二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务信用信息数据库,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并构建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逐步推进纪律处分和问责信息部门共享。同时,依托“诚信常熟”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依法依归公开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记录以及违法信息。
三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失信记录的单位,要求书面说明失信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限制有关利益权限并在绩效考核中应用诚信评价结果等;对存在失信记录的公务员,则跟日常管理考核、调职晋升、评优评奖等方面挂钩,同时影响所在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