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浙江省龙泉市委编办在完成人员转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指导,理顺流程,把准进度,一鼓作气开展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
一、时时把握时间进度,理顺工作流程。一是制定“任务书”。包含“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程序,“三定”规定草案有关要求、材料、技术性规范和部门职责争议协商协调办法等内容,并依托人员转隶和部门“三定”工作培训会,下发至全市各涉改部门,作为“三定”工作的指导规范。同时,对各部门在“三定”制定过程中的个性与共性问题进行及时性、针对性的解答,帮助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内涵、理顺工作流程。二是制定“时间表”。按照“3月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与责任部门,确保“三定”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平稳有序、压茬推进。同时,积极向上对接,紧跟丽水市步伐,适时调整工作进度。始终按照“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坚持机构改革方案与部门“三定”相统筹、“三定”拟定与人员转隶相衔接,做到各项工作同谋划、同推进。
二、紧紧把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进度。一是强化“合作式”分组。为确保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市委编办根据涉改部门的职能特点,将所有编制“三定”规定的部门分成三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对于对口联系部门,专班小组通过加强沟通联系和指导督促,及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和解答服务,并每周汇总进度,确保“三定”工作进度有条不紊。二是全面梳理部门职责。综合机构改革方案、各部门原有职责、上级部门新的“三定”以及区域实际,重点聚焦各部门职能及职责交叉,列明《部门职责分工事项表》,清单式明确涉及养老服务工作、库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等存在部门间职责交叉事项征询意见,专题协商。同时,综合考虑部门诉求,针对个别部门提出的职数、科室调整等需求,充分考虑部门实际,统筹分析,通盘考虑,作出妥善处理。
三、牢牢把握方法创新,确保工作质量。一是加强“闭环式”审核。建立“三上三下”的审核程序,对部门报送的“三定”规定草案及相关说明材料,专班小组严格按照审核程序,重点审核草案是否符合机构改革方案精神、部门“三定”工作实施意见和机构编制框架要求,职责是否存在交叉重叠情况,用语表述是否规范,格式是否符合技术性规范要求等内容。二是确保质量和效率。坚持“眼睛向下”,突出工作指导,在部门拟订“三定”草案过程中,分专题举办“三定”工作沟通交流会,通过点对点对接交流,帮助解决“三定”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高质量推动“三定”工作,使整个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