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机构设置标准化。全县20个乡镇统一设置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减县补乡”有关要求下沉人员,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工作力量。各乡镇采取综合窗口和分类窗口相结合模式,设立1-2个综合窗口和多个分类窗口。乡镇原有和县直部门下放的110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其中,859项实行一窗综合受理,244项实行一窗分类办理。
二是放权赋权标准化。严把准入、联审、交接、监督关口,聚焦与乡镇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容治理、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劳动保障、文广旅体等领域,下放相关行政权限104项,做到应放尽放、依法下放、精准赋权。制定《濮阳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下放权限事项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不适宜由乡镇履行的事项按程序予以收回,乡镇需要的其他权限则进一步下放。通过对放权赋权事项的动态调整,提升“菜单式”放权精准化水平。
三是政务服务标准化。统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面积至少60平以上,便民服务改革试点乡镇达到100平以上。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公示栏、印发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卡,在显著位置放置公开服务评议箱、投诉箱。工作人员统一接受综合业务培训,一律挂牌上岗。将便民事项分为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补办件,采取不同办理方式、明确不同的办结时限,办事信息全过程实时告知、实时查询。加强电子政务系统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四是运行机制标准化。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服务评议、政务公开、财政保障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事项办理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件超时责任制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定期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考核。县财政局建立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专项经费制度,落实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经费及村(社区)代办服务事项补贴。
五是便捷利民标准化。组建专职代办员队伍,针对老、弱、病、残、军等特殊群体,村级便民服务站提供咨询服务、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无法通过网络传输的材料,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搜集,EMS送达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分发给各职能部门,办理完毕后送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最终实现“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