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9月初,河南省鹤壁市生态环保、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5个领域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规定已经全部印发,新组建机构按照新的职责已经全部挂牌运转,构建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全新格局。
一是全面整合行政执法职责。按照“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全面整合分散在多部门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组建起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以主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整合后,市、区两级5领域49个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全部划归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通过改革,市、区两级共精减机构20个。
二是全面理顺执法体制。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和农业领域,实行市对区垂直管理、市与县分级管理体制;在生态环保领域,实行市对县区垂直管理体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局队合一”体制。如在市场监管和生态环保领域,市局所属各区分局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在交通运输领域,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承担,区级不再设置派出机构;在文化市场和农业领域,由市级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鉴于县级5个领域的执法任务较重、队伍规模较大,完全“局队合一”不易融合、不便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或设置相对独立的执法大队(队长由局长担任)。
三是全面优化内设机构和一线执法队伍。在内设机构设置上,注重加强执法协调和执法监督科室建设,通过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出现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一线执法队伍建设上,针对不同领域的执法特点,根据执法专业或区域设立一线执法大队,确保执法工作紧贴实际,提高执法质效。在人员编制上,坚持向一线执法机构倾斜,确保人员编制重点服务执法一线。改革后,5个领域的综合行政一线执法大队编制数占支队总编制数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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