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切入,不断创新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努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根据市县两级实际情况,在市直建立16支执法队伍,涉及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同时明确县(市、区)实行“1+7”模式。同步在11县(市、区)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局,镇街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员联络室;出台《济宁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情况反馈四项配套制度,切实形成执法监督合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二是打造“网上办案+移动执法”新模式。作为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监管试点单位,在全国率先制定《网上办案和制动执法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网上办案+移动执法”试点,优化“济宁执法”APP,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目前,“网上办法+移动执法”系统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三是深化“五大领域”综合执法。聚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台账,完善执法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对市县执法队伍实施精细化管理。按照“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县级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乡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进一步统一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并结合市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生态环境等执法领域有关职责边界,纳入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四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深入落实省有关规定,围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等,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实行“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4831家企业因此受益。及时组织开展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面督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制度落实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服务疫情防控、“六保”“六稳”和脱贫攻坚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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