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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邹城市委编办五措并举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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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济宁邹城市在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注重从体制、机制、职能等层面精准研究问题,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做优做实县级执法力量下沉、派驻机构管理权限下放、镇街执法机构职能优化配置、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等工作,初步形成县乡执法密切配合、相互补充的执法格局,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是下倾执法机构、下沉执法力量,推进县级执法重心下移。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相结合,一方面明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属地综合执法中的主体地位,明晰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指挥、代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等职责,形成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另一方面,利用综合执法机构制定“三定”规定契机,指导其内设机构按区域设置,结合加强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督导综合执法部门向镇街派驻执法中队,推动实现基层执法“1+X+Y”模式,并明确其以主管部门的名义开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相关行政执法活动,由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建起边界清晰、依法保障的综合执法职能体系。

  二是下放管理权限、做优双重管理,实现“县属、镇管、镇用”。一方面,做实全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印发《关于落实镇街党(工)委对市直部门及其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权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镇街党(工)委对市直部门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的办法(试行)》、《关于落实镇街综合管理权的办法(试行)》,赋予镇街对市直部门35%、派驻机构60%的考核评价权限,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调整建议权,对派驻机构日常管理、指挥调度、办公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使用权,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倒逼部门靠上服务镇街。另一方面,健全镇街对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指导镇街出台派驻人员日常管理、业绩考核、请销假制度,建立派驻机构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周调度、综合执法协调小组季报告制度,充分调动派驻人员积极性、归属感,切实实现派驻人员“县属、镇管、镇用”。另外,督导执法职能部门加强派驻人员业务指导培训、联动执法流程完善、基层执法行为监督等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效率。

  三是优化机构配置、统筹人员调配,激发镇街执法内生动力。全市16个镇街统一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经济发达镇太平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镇街法定权限内的执法工作。成立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派驻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执法协调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辖区内城镇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执法事项,形成镇街“一个平台”管执法格局。同时,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到综合执法办公室,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全面解决镇街无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问题。

  四是完善网格巡察联动,优化升级“呼叫”平台,提升执法效能。借助多网融合的机遇,将前后三批共132项“属地管理”清单事项纳入社会民生事项清单范围,充分发挥社区管理网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网格员信息收集、日常巡查、全覆盖的优势,实现“属地管理”事项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快速处置。积极对接市委政法委,推动“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纳入“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建立“响应”平台专属模块,进一步整合资源,切实加强基层治理隐患信息收集上报,“呼叫”事项流转办理督导问效,全面提高平台利用效率。今年以来,平台受理84件基层执法诉求,其中83项已办结,条块联动、协同高效的执法格局初显成效。

  五是实地督查评估,靶向制定对策,发挥联动执法效益。坚持问题导向,多次开展调研评估,摸清摸透执法堵点卡点。第一次聚焦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实问题,开展镇街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地调研,了解基层执法平台搭建、信息共享、机制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第二次聚焦派驻执法力量下沉问题,开展市综合执法局职能运行评估,了解跨部门跨领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健全情况及执法人员分布情况;第三次聚焦条块执法联动协同情况,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调研,了解下沉执法人员日常管理、评先树优、培训教育以及执法程序规范等改革核心问题。同时与镇(街道)执法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派驻执法中队长“一对一”座谈,准确掌握问题线索。针对查处的人员调整不到位、上下执法联动机制不健全、执法台账不规范问题展开综合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和意见。对于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靶向制定对策,确保基层执法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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