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松原市编办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思想,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领导、制度、监督三驾马车拉动整个法制化进程。
一是健全的机构编制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龙头”作用,坚持省编办和市编委集中统一领导原则,在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即坚持机构编制事项由市编委及编办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的目标考核体系当中。
二是完善的机构编制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和法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各项规章,坚持按法定的程序设置机构、核定编制,认真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不”,即坚持“零增长”目标不动摇、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严把审核关,不越权审批、不违反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从源头上遏制机构编制管理不正之风。
三是严格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手段。联合组织人社、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抵制和纠正违规设置机构、违规进人、“吃空饷”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纪律行为,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实现由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王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