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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创新管理“七动法”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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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创新示范带动、宣传促动、机制推动、依章行动、智慧联动、多方互动和正向驱动“七法”,做好压实责任、加强宣教、规范程序、建章立制、数字监管、凝聚合力和分类施策“七篇文章”,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示范带动法:“领导一带动,个个不落空”。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这一主线,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管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条例》和“三定”规定、监督检查等配套法规为重点学习内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编委会先后开展领导示范学、专题研讨学、视频辅助学等各类学习活动。将《条例》纳入全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抓好机构编制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条例》列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课程,邀请市委编办领导进行专题授课,引导全区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全面系统学习,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增强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政策意识,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推出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部门“一把手”函告制和纪检组长告知制,宣传机构编制政策,函告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借力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规范管理。

  二是宣传促动法:“政策一口清,纪律不含糊”。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管理“领头雁”效应,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推送、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文件汇编等渠道,积极开展全区机构编制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目前已向全区各部门、各镇(乡)街道“一把手”发放《条例》释义,自主编印“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两类政策法规汇编累计近1000份,逐步增强全区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规范化、法治化意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对接组织部门、司法部门,将《条例》等内容纳入组织人事干部考试和“普法”考试题库,有效推动《条例》在各部门单位落地生效;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在海曙机构编制门户网站、组织人事干部群等平台,以推送《条例》小程序、动漫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宣教多样化、全覆盖。结合开展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活动,赠送《条例》、《条例》释义和相关《宣传手册》,不断扩大《条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机制推动法:“程序一条链,管理不松懈”。对机构编制业务进行全流程管控,加强事前审查、事中监管和事后督办,形成闭环管理。严格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主体、范围、格式,将申请内容划分为职责、机构、机构规格、编制、领导职数、编外用工指标调整等六大类,规定各部门(单位)为党委(党组)名义报送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同步报送机构编制现状、定岗定责定人表、起草说明、党工委(党组)会议纪要、调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政策依据等资料,做到“一事一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运用“增编减编‘八法’”,充分论证部门请示事项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避免核编用编的随意性。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全过程,特别是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开展情况和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注重评估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结合数字化改革,采取“线上+线下”“定性+定量”“由点及面”等方法,线上依托实名制系统开设“3A”数字化平台,建立多角度多部门多样式评分机制,实现从分析(analysis)、预警(alert)到评估(assessment)的全流程数字化监管;线下坚持试点先行,制定评估方案,综合设置职能配置与落实、履职效果等4项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全方位摸清编制使用情况,并形成评估报告,探索更加科学优化的编制资源配置和体制机制完善路径。

  四是依章行动法:“端平一碗水,对标不偏离”。首先,注重“建机制”。重点以系统思维指导形成“1+N”制度体系清单,“1”即以工作流程再造为切入点,出台全流程管理意见,“N”即以工作环节集成为着力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启动、审批、执行、监督等全流程管理机制,将原有的“链式”工作流程整合优化,形成工作“闭环”。其次,注重“优流程”。以折页、动图等多种形式,制定编委、编办审议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规范流程和办事流程图,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用职手续办事指南和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领、变更、补换领、撤销)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指南等;围绕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等区委中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一步细化规范一事一议、简易流程等“绿色通道”。再次,注重“立规矩”。规定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机构编制申请须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审核,且不得越级报送和违规办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各部门单位坚决维护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上级业务部门以项目资金分配、考核督查、评比表彰、打招呼、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要坚决予以抵制,并积极向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协助查纠问题。

  五是智慧联动法:“平台一张网,问题不遗漏”。全面嵌入数字化改革,主动聚焦“哪些职能设置需要调整、哪些岗位力量需要强化、哪些机构冗员需要削减”等关键问题,探索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引导督促各部门调整优化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实现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服务保障党政机关数字化改革。全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数字化改革,梳理核心业务,推进流程再造,设计应用场景,迭代升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提升实名制管理系统大数据服务能力,分析评估未来一个时期数字化改革对机构编制的替代率问题,最大程度激发编制资源活力;创新研发了“海编云”系统,重点以“编制库”对机构编制事项审议论证的来龙去脉和相关调整历史沿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留痕管理、动态监管,依托“监督库”的“机构设置违规、人员超编、超职数使用和其他违规”四大版块,对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条目式列清、清单式管理”,并实现“两库”联动,推动机构编制数据从“存”到“用”、从“用”向“用好”迈进。

  六是多方互动法:“拧成一股绳,部门不分家”。强化内部联动,着力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协同,打破“碎片化”,以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推进机构编制审批同单位用编规范、出入编手续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情况“一体化”协同,任一环节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暂停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待整改落实到位后重新启动审批流程。加强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贯彻执行《浙江省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办法》,将合规性审查嵌入审批环节,强化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源头预防,推动实现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突出外部联动,依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平台,将机构编制审批与组织、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的业务审批有机结合、彼此关联;依托打造“联动式核查”机制,与纪委、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机构编制督查、机构编制巡察和机构编制审计,实现工作联动部署、检查联动实施、结果联动反馈,形成部门联动“全覆盖”。强化联动管理,持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与减编控编联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助推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效能提升。

  七是正向驱动法:“分类一张图,施策不相同”。坚持“编制效益论英雄”导向,结合推进“设岗定责、以责定人”精细化管理,组织开展部门“融合指数”、编制“活力指数”、干部“履职指数”等“指数评估”行动,并参照目标管理考核分类管理模式,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17个镇(乡)街道分类别进行编制绩效亮灯管理,即对获评国家级和省级等相关荣誉、承担全区中心工作、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编制效益产出较高的单位亮绿灯,将编制资源重点向“绿灯”单位倾斜;对效益产出一般的,以及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较低、人事管理松散的单位分别亮黄灯和红灯,逐步完善单位“用编信用”数据库,采取核减编制或一定期限暂停办理用编用职审批等机构编制事项的编制管理措施,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正向激励作用,形成编制资源由低效向高效产出低集聚的良性循环,倒逼部门单位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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