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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小举措”促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大提升”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采取学习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三项举措,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强化学习宣传,筑牢“法治观念”。一是深入学习研讨,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学习日、干部自学等方式,深入研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监管等政策法规,全体机关干部结合职责学、对照岗位学,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机构编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二是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网站的宣传作用,开设“政策法规”“学习园地”专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违法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分析,把“广饶机构编制网”打造成为部门单位学习机构编制政策,了解中央和省、市、县机构编制工作动态的主渠道。

  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法治依据”。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规定,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时修订了《中共广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广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和归口管理制度。二是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三定”规定促进部门依法规范履职的通知》,督促部门严格规范设置机构、配备中层干部、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三定”规定有效贯彻落实。三是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行联审制度的通知》,对编制使用与人员经费审核范围、程序、人员退出编制备案、实名制管理、工资联审等一系列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进行规范,细化了操作流程。

  强化程序规范,维护“法治权威”。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审批程序,由部门提报的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提供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政策文件,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以及部门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和人员岗位等基本情况。二是严控机构编制,坚持“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基本原则,优先保障基层一线和重点行业领域用编进人需求,科学制定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对未经编制使用审核,擅自补充人员的,一律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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