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体制、内容、程序、监督等作出规范,着力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条例》印发后,上海市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积极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工作。前期,市委编委印发《关于我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方案》,对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工作方案》围绕全面贯彻《条例》的总目标,将工作细化为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等四方面任务,并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提出十二项具体举措,要求提高站位狠抓《条例》落实、联系实际推动工作落地、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条例》学习贯彻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条例》学习贯彻工作,11月26日下午,在市委党校举行上海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培训会议。会上,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局有关负责同志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市委编办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培训会议对《条例》制定过程、重要意义、核心内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强调要始终抓住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条主线,始终坚持机构编制工作四项原则,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强化监督问责。会议认为,《条例》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是全方位系统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带头学习《条例》、提高认识带头遵守《条例》、围绕工作带头落实《条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