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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委编办持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全面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委编办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再上新台阶,全面加强新时代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工作全过程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主线,为党管机构编制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高唐县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切实扛稳抓牢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一是在学习贯彻上下功夫。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把《条例》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营造党员干部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在组织推进上用真功。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和归口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充分发挥编委会议事协调作用,严格遵守编委会议事规则,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聚焦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四个关键环节,探索实施全流程记实管理办法,让《条例》贯彻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抓好抓实“改革攻坚”,构建优化协同高效治理体制

  深化改革是《条例》的鲜明主题。优化协同高效,是《条例》中规定的一条重要原则。高唐县委编办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着力点,聚焦改革任务,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规范县委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持续优化党群政法部门机构职能;二是持续推动政府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抓好“三张清单、两个机制”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清单制度的基础效能作用,切实规范和约束部门履职行为。协调解决部门间的重大职责分歧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理顺职责关系;三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机制,打造规范“属地管理”升级版。健全文化、旅游、农业等领域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

  三、突出“制度法规”抓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条例》作为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准绳”。高唐县委编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做到机构编制事项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一是严把用编进人关口。按照编制管理“严控总量”要求,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申报、审核程序,严禁超编进人。完善编制使用实名制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作用,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二是严守工作程序。《条例》第三至第六章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我们将进一步吃透这“四章十五条”规定,梳理明确县级机构编制事项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修订完善高唐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机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三是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县委编委及办公室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责任,加大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客观评估的工作力度。强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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