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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委编办上好“三堂课”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委编办立足实际,上好主修课、实践课、廉政课“三堂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地谋划和开展工作,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强基固本,上好机构编制“主修课”。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领域宽、涉及面广,在武装头脑、修炼内功上下功夫。一是突出“专”,钻研机构编制工作“基本法”。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机构编制理论知识,逐字逐句学、原原本本学。以领导解读、科室汇报、集体研讨等拓展学习方式,形成常态化学习,提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二是突出“博”,持续更新机构编制业务储备。通过走访部门,学习相关领域的理论政策;参与协调,研究部门的法律法规。同时学习各部门各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三是突出“实”,提升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系列改革,从机构设置、编制及职数调整、职责分工等事项入手,建立完善各部门的机构编制档案,确保历史沿革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为今后机构编制工作提供相关决策参考。  二、学以致用,上好机构编制“实践课”。运用发展的眼光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注重知与行相统一,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提供保障。一是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职责。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调整和明确部门职责,确保与现行法律相统一。如《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与民政局沟通后,按规定将“撤销受胁迫婚姻”职责进行调整。又如明确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登记的职责等。二是遵循原则,推动部门履职。坚持“权责法定、统筹兼顾、问题导向”原则,明晰部门职责分工,厘清职责边界,助推部门高效运行。如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乡镇(街道)等单位就农民建房的规划用地、审核监管、违法处置等职责进行分工,形成农民建房事项责任清单。三是广泛宣传,提高认同和理解。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把学法懂法用法与机构编制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机构编制政策及“三定”规定的宣传解读和引导工作。在微信公众号专栏开设《条例》释义、“机构改革后,我们这么干!”“走近事业单位”系列宣传等,增强部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广大群众对机构编制法治化的认识。  三、严肃纪律,上好机构编制“廉政课”。突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树立机构编制纪律意识,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操作程序。研究制定《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编委、编办各自职责权限范围,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运行。如在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中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步实施,未发生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协同配合,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县委巡察等监督范围,提高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认识。如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发现建设局机构编制管理混乱后,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并督促部门限期整改到位,并对问题的单位人事干部开展机构编制教育。三是廉洁自律,守牢机构编制工作底线。以打造“清廉编办、模范机关”为抓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转变工作作风,依法依规、秉公办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并做好科室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承诺。同时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相关保密制度,强化保密意识,人人紧绷保密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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