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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寿光市坚持“关口前移” 创新推行“1+1+1”函告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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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关口前移”,山东潍坊寿光市建立健全“定、明、督”运转体系,在函告范围、函告内容、函告实效三个方面下功夫,创新推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1+1+1”函告制,扎实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定”函告范围,实现全覆盖。将全市部门(单位)和镇街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函告范围,特别是将新任“一把手”作为函告重点,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等重要节点,及时以送达信函上门等方式开展函告,做到“一把手”一到岗,就了解熟悉本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为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纪律保障。

  二是“明”函告内容,实现广提醒。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创新推行“1+1+1”模式,即“告知书+宣传册+清单”。告知书即《机构编制相关政策告知书》,主要包括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围等5大项20小项机构编制相关政策;宣传册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册》,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潍坊市机构编制“条条干预”行为预防与查处办法》《寿光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等6项条例法规为主要内容,编印100余册,作为一门工具书,为领导干部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提供依据;清单即部门(单位)情况统计表,将其规格、编制数、实有人数、领导职数等10项信息详细列明,重点标注存在问题及风险点,为了解开展下步机构编制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三是“督”函告实效,实现强监管。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将实名制数据库中数据作为基础,督查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和内设机构、自行任命中层干部等问题,预警其可能存在的自行设置机构、违规任命中层干部等机构编制风险点,通过函告制,汇报其主要负责人,做到提前发现、及早规避。同时,充分发挥函告导向作用,借助函告时机,梳理汇总督查评估、专项审计、巡视(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结合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及时反馈主要负责人,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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