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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编办“四抓四着力”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和规范权力运行,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编办通过“四抓四着力”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一是抓理论学习,着力增强法制意识。以定期学习为基础,不定期“请进来、走出去”学习机制为补充,通过组织周五学习日、领导领学、科长讲堂、干部上讲台、专题讨论等5种形式,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通过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方面的内容,适应了新形势新要求,夯实了机构编制法制理论。

  二是抓日常监管,着力推动责任落实。注重日常监管,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编”的要求,积极推动改革落实、强化机构编制执行力。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出入编手续和程序规定,及时更新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机构编制与人员管理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共完成了10000条信息数据的维护。

  三是抓制度建设,着力形成约束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与工资预算相互制约监管、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和开展联合督查或专项检查等协调配合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5个部门协调联动,努力形成监督检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避免了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新闻报刊、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公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先后组织专题宣传7次,形成了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四是抓权责清单,着力扎牢制度笼子。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将政府各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及流程和责任以清单的形式加以详细列举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把权力关在制度笼子”的目标,使之科学有效运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解决行政乱作为问题。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避免自由裁量权被滥用。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责任在公开中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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