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浙江台州玉环市委编办出台《玉环市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扎实做好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三篇文章”,着力把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一、做好“制度建设”文章,着力加强制度供给。明确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主体报告责任,为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奠定制度基础。拟定机构编制报告模板,要求单位从8个大项和9个小项细化报送内容,明确需报告的具体工作和重大改革的进展、完成情况,统一数据种类、口径等,确保机构编制报告标准化、规范化。创新报告方式,采取定期报告、限时报告、专项报告等多形式报告制度,明确市委编办向市委编委、台州市委编办的限时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结合“下沉式”走访工作,建立机构编制述职报告制度,选取部门单位上门听取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述职。
二、做好“监督检查”文章,强化报告制度执行。建立机构编制报告登记、查阅、利用、保密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落实日常档案管理,为持续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良性发展打好基础。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效能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报告内容核查,每年按照20%的比例开展集中核查,严肃报告纪律,对发现存在虚报瞒报、逾期不报等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步健全完善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的联动联办机制,纳入巡察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提升报告制度执行力。
三、做好“结果运用”文章,提升报告运用效益。着力打造“机构编制报告+”与“数字赋能”相结合工作,运用数字化集成手段,对各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报告与实名制系统进行比对分析,对发现不一致的数据和信息及时做好核实、修正,进一步提高实名制数据质量。在审核报告中,善于发现总结各单位报送的经验亮点,及时梳理分析,对好的意见建议有序予以采纳落实,对有实效的经验做法逐步予以复制推广。对照报告中各单位现有的机构编制配置和使用情况,重点分析“三定”规定执行、部门间协同协作、存在问题与不足等情况,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进行全方位的扫描与评估,为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