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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三强化”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通过强化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

  强化思想认识,把牢机构编制工作“定盘星”。抓牢“三个关键”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列入编委会讨论学习内容,列入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深化对“编制就是法制”的认识。二是“关键部门”深入学。采取参加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研讨和专题测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把握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指南”。三是“关键岗位”广泛学。组织区属各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机构编制业务专题培训,同时结合日常管理加强宣传,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认识。

  强化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管理“助推器”。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区委集中统一领导、优化协同高效、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从会议制度、工作权限、文件签发、工作纪律等方面规范机构编制工作基本程序;二是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措施。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控编减编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山区空编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西山区引进人才编制协调机制(试行)》、《昆明市西山区机构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配套制度,从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加强部门联动等方面加强制度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夯实刚性约束管理“压舱石”。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以法规制度为依据和准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是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编委报告上年度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同时全区各单位向区委编委报告上年度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三定”规定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情况,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总体情况。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监管机制。及时准确动态更新实名制数据库,实时掌握、核查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实名制管理与人员招录、军转安置、人员经费拨付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机构编制监督审核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规范性、严肃性。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实行超编单位清单制管理,定期向超编单位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相关部门通报超编情况,督促采取各种措施限期消化超编人员,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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