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机构编制领域落细落实,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委编办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强化学习宣传,树牢“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
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颁布实施后,第一时间做好主要领导传阅工作,并及时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列入县委编委会第一议题进行集中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树立法治理念。
二是对内学深学透。组织全办人员通过业务股室领学、交流研讨、集中学习、知识竞赛等方式反复琢磨学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对外讲明讲清。近年来,县委编办一直坚持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活动,由办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主动在全县科级干部党校培训班上进行《条例》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专项宣传讲座,营造浓厚的机构编制法定化学习氛围,促进各单位党组织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的理念。
二、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机构编制法规体系的基础
一是修订完善工作制度。以《条例》为依托,及时修订完善了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机制、审批程序、会议召开等制度,以制度保障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制定了《关于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请示工作的通知》、《延津县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程序的通知》,不断完善《条例》配套制度建设,提升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为控制编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县公共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条例》及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管理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增强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督查。积极向巡察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协助审计部门从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不断推进与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配合,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二是开展机构编制专项自查。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关于严禁条条干预的有关要求,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迅速开展“条条干预”自查自纠工作,对现有机构设立情况进行全面逐一排查,做到查找问题不遗漏,坚决抵制上级业务部门“条条干预”行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律和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是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梳理近年来各类检查中有关机构编制问题,建立管理台账,对存在的问题,机构编制部门与机关事业单位沟通协调,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进行逐一整改销账,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