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委编办利用多种形式,不失时机地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条例》取得实效。
坚持领导学在前头,先学一步,为全县干部作好表率
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领导集体学。《条例》印发后,丹寨县委编办主动与县委办公室联系,利用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的机会,做好《条例》在县委常委会上的集中学习,提高县委领导对《条例》认识。
二是召开县委编委会,编委成员集中学。丹寨县委编办利用召开县委编委会议时机,将《条例》内容列入学习内容,做好《条例》的集中学习,促进编委成员对《条例》的认识。
紧贴工作实际,抓紧抓实《条例》“进课堂、进部门、进头脑”工作
一是积极与县委党校沟通协调,利用县委党校开展干部培训班时,将《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全县各级干部对《条例》的认识。目前已在2019年丹寨县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组织61名干部集中学习了《条例》。
二是利用省级开展的“新时代学习大讲堂”,邀请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局对《条例》进行专题讲解的时机,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具体从事人事编制工作的工作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学习,提高他们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三是利用办事服务窗口,加强对《条例》的宣传。编办综合和业务部门承担了为全县各部门办理工资审核、机构编制业务、人员上下编等业务,丹寨县委编办利用各部门业务人员来办事的契机,积极宣传《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内容,加强各部门业务办理人员对《条例》了解,为日后办理机构编制相关业务提供支撑。
四是利用召开编办机关室务会议,教育引导全体干部集中学。在办机关室务会议上,全文传达学习《条例》内容,并要求本办全体党员干部会后认真自学,以《条例》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利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时机,将《条例》内容列入本办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讨重点内容,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全办党员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充分发挥《条例》引领作用,精心组织对本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领导体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丹寨县委编办结合《条例》内容,组织对2015年印发的《丹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与《条例》不相符合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将《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内容引入《丹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并细化具体措施和办法,强化《条例》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条例》在丹寨的贯彻落实。
结合实际出台措施,不断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引向深入
丹寨县委编办结合《条例》规定和省州文件精神,以及丹寨实际出台措施,对全县各部门报送的机构编制请示事项进行规范,促进《条例》在全县的贯彻落实。一是对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范围进行规范;二是对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主体进行规范;三是对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程序进行规范;四是对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要求进行规范。目前已要求全县各单位按印发的措施规范报送请示事项,对不符合要求的作退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