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荆门市编办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法治城市目标,重点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清理规范法治建设职能交叉、重叠的非常设机构,进一步理顺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以市编委名义批复设立了市委法治荆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争取省编委支持,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支持各县市区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事权集中改革,建立了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站服务、一次评估、一网运行、一门通办“六个一”行政审批新模式。作为全省试点,先行完成并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清理确认市直部门行政权力3483项,厘定责任事项25175项。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公布了2016年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3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4项。
三是完善依法治编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市编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工作原则、议事范围、工作程序等。全面梳理市编办内部权责,对机构、职责、领导职数、编制调整等事项,逐一建立清单、明确要件、固化流程,实行标准化审批、流水线作业,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高了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张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