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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委编办“四点”发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委编办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四点”发力,切实把贯彻《条例》落实落地落细。

  一、明确根本点,着力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

突出党管机构编制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政治原则和政治属性,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工作机关、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更应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研究党政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调配编制资源等方面,都要确保加强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体制优势,为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抓好结合点,着力提升《条例》指导实践的能力。

  《条例》颁布实施后,滨城区坚持把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要找准结合点、抓好结合点,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真正学深弄懂吃透,着力增强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的能力,切实把制度规范转化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强劲动力。一方面,结合学习教育常态化全面学。建立长效机制,列入全区学习教育培训总体计划,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举办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条例》以及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等,确保全区机关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并营造了学习《条例》浓厚氛围。另一方面,结合主责主业和职能定位深入学。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条例》实施的组织者、执行者和监督者,更要自觉做学习宣传《条例》的表率、贯彻践行《条例》的先锋。通过编办班子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以及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对《条例》精学细研,学深学透,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发展。

  三、找准创新点,着力破解机构编制管理瓶颈难题。

坚持以创新思维推动工作、拓展发展路径,以创新举措推动《条例》贯彻落实。针对滨城区机构编制资源供需矛盾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评估评价和动态调整”新机制,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积极挖潜增效,盘活编制资源,并实施“基本编制+机动编制”“基本编制+周转编制”“基本编制+人才专项编制”的管理模式,采取“单位申请、编办初审、分管区级领导参审、编委成员联审”的方式,动态化、精细化调配用编,盘活用好有限编制资源,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有效解决了全区机构编制与单位承担职责不匹配的问题。在持续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方面,为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探索了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新举措,创新“三级”呼叫机制,依托区级“全科大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将“呼叫”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同步配齐配强三级网格队伍,将呼的触角延伸至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前正积极推动扩容、提速、提质、增效,打造“乡呼区应、上下联动”升级版,全力打通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

  四、聚焦发力点,着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

坚持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为抓手,在贯彻执行《条例》上聚焦发力,进一步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把制度建设作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重要支撑和保障,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机构编制联合审计等工作机制,完善与纪委、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机构编制运转使用等专项检查,规范和约束行政机关履职行为,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坚持严字当头,全程跟踪,真督真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紧制度的“篱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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