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州作好“实”“新”“严”“优”四字文章,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上充分体现政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规范性,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好“实”字文章,贯彻落实《条例》体现政治性。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调整优化州、县市编委领导体制,修订完善州、县市两级的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强化机构编制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全面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纪律要求。制定出台《党建统领机构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等“1+4”党建统领制度文件,构建党建统领机构编制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一体应用”四项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有效破解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难题。《条例》出台后,州委、州编委高度重视,通过集中研讨、重点培训、线上宣传、线下解读、专题调研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先后购买《条例》和《条例》释义读本2000多本分发各级各部门,召开州、县市党委常委会议1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编委会议12次,州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79次、干部职工会112次、“三会一课”102次进行专题学习。
作好“新”字文章,贯彻落实《条例》体现科学性。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做实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及时组织实施党政机构改革评估,对各部门职责调整划转、“三定”规定执行、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评估,推动各部门实现内部职责和业务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保证“三定”规定落实不变形、不走样。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构建更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广通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作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立了乡镇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构建了增强党委领导力、政府执行力、干部创造力、村级自治力和企业竞争力的体制机制。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在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和南华县龙川镇、雨露乡稳步推进,为全州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累了经验、探索了模式。全面完成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更加突出。
作好“严”字文章,贯彻落实《条例》体现权威性。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原则,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突出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促进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核准的机构编制和实际情况进行实时对比,有效杜绝超编进人、混编混岗、挪用挤占编制、吃空饷等违纪违规行为。与此同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提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力度、严把公务员入口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十六条措施,严格管控机构设置、严格管控编制使用。
作好“优”字文章,贯彻落实《条例》体现规范性。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发展提供保障。制定出台《楚雄州关于推进编制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州级行政编制周转使用办法(试行)》、《楚雄州事业机构编制创新挖潜办法(试行)》、《楚雄州州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州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试行)》5个制度,盘活现有资源,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在“总量管得住、底线守得牢”的同时,不断向“管得好、管得活”转变。探索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系统编制统筹制度,赋予州、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县级卫健局编制使用自主权,赋予学校、幼儿园、医共体在规定的编制标准和内设机构限额内自主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使用权限等方面的自主权,确保编制在保障基层一线、重点领域、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和全局性工作时实现动态高效供给。采取有力措施,为综合绩效考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信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电子商务流通等重大改革和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教育等民生领域提供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