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近期,宁波宁海县编办在编制出事业单位服务清单的基础上,配套出台了《事业单位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运行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推进事业单位服务清单落地生根夯实基础。
一、明确调整要求。《办法》指出,凡是涉及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改或废止的,单位“三定”职责进行调整的,上级规范性文件中要求调整单位职责的,机构编制部门调整单位职责事项的以及事业单位受委托承担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中的服务事项等五种情形,各事业单位应当对服务清单进行调整。
二、规范调整程序。事业单位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由县编办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及拟调整内容的事业单位一起实施,具体步骤是事业单位提出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服务清单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报县编办审核,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在有效载体公布调整后的服务清单。
三、强化运行监管。为强化服务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对服务清单应调整而未调整、服务清单逾期不修订而造成不良影响、超范围经营服务等情形,由县编办依据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扣减考核分并向主管部门通报。(叶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