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乡镇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由被动监督向自我监督转变,浙江湖州南浔区委编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一、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引领。按照《条例》要求,出台《南浔区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一是强化报告工作的系统性。明确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并契合实际工作需要,分每年定期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和交办事项按规定时限报告三种形式,逐类逐条列举需报告的事项或内容,充分确保应报尽报、合理必要。二是强化报告工作的严肃性。建立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的登记、查阅、利用等管理制度。明确每年度对乡镇部门机构编制报告情况的集中开展一次抽查核验,按10%左右的比例随机检查,检查结果运用在年度考核;结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变动、群众举报反映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二、精密谋划,强化报告质效。结合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将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工作同谋划、共推进。一是周密部署,从紧从密指导乡镇部门报告。2020年12月17日,组织召开全区机构编制年度业务培训会,详细解读《暂行办法》、逐条解释报告模板,日常提供专题指导,切实保障年度报告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截止1月底,全区52家单位2020年度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已全部上报。二是综合研判,高质高效落实对上报告。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逐条分析梳理报告事项内容范围,及早提炼完成《南浔区2020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报告》,现已顺利通过2021年区委编委会第一次会议审定,并以编委名义向上级编办报告。
三、深挖细炼,强化报告效用。强化机构编制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确保报告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发挥实效。一是拓宽问题发现渠道。重点汇总梳理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现有机构设置职责配置、部门间协作运行等情况,力求发现管理错位、职责交叉、协作不顺等深层次问题,及时对症施策,逐步推动部门优化履职、高效运行。二是加强经验总结提升。对乡镇部门报告的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固化成策,不断提升全区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乡镇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好的意见建议,认真论证、吸纳改进,不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