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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临朐县开展违规违纪行为“自查自纠”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编办针对机构编制评估、审计、巡察(巡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县编委文件印发通知,重申了机构编制有关纪律,重点就维护机构编制权威、开展“自查自纠”、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自觉维护权威。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本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夯实责任,思想上绷紧弦,工作上严要求,做到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以自觉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实际行动,营造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定化、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二是对照目标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三定”规定,重点做到“五看”。即,看是否违规设置中层科室,并挂牌运行;看按“三定”规定设置的科室职责运行情况,是否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科室间职责混淆交叉的问题;看是否按程序审批核定中层职数;看挂牌科室是否违规独立运行、核定中层职数;看是否超职数配备干部、人员混编混岗等问题。

  三是对照查摆问题,责令限时整改。对照查摆出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于9月中旬前整改到位。特别是对违规设置科室、挂牌科室独立运行、未经审批核定中层职数的,要宣布无效,一律取消作出的决定;对科室间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的,要认真梳理,提出明确职责的初步意见,报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对科室职责发挥不充分、任务不饱满的,参照清理“僵尸”事业单位要求,做到该撤销的撤销、该整合的整合;对存在混编混岗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清理规范,做到人员编制性质与岗位性质相一致,编制关系与工作岗位相一致;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抓紧提出分流整改意见,严格职数配备规定。

  四是加大监检力度,严肃责任追究。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县编委将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督查小组,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对政策法规落实及自查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以及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仍我行我素的部门单位,停止办理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并分清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从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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