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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三举措”推行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年来,湖北孝感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不断深化改革,将法治化思维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多措并举提高孝感市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开展法治教育,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坚持以法治理念来谋划和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建立法治教育常态机制。每年制定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及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以及机构编制有关政策纳入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建立法治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相继印发了《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全面覆盖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体系,通过强调“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和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夯实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的基础,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将机构编制纳入了巡察、审计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联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选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格局。协调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系统“12310”举报语音导航系统,促进举报电话畅通便捷有效,及时做好监督举报电话的受理、登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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