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与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工作实效,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山东省泰安市编办针对审计部门移送的机构编制违规行为,建立实行了督查通知单制度,强力督促问题整改。
一是明确整改内容和要求。督查通知单主要是针对整改周期长、难度大问题,对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一般不再下达督查通知单。督查通知单以书面的形式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二是明确下达程序和规范。为确保督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督查通知单专门制发、单独编发文号,由两人组成的督查组进行送达,并与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政工人事科长见面签收。
三是注重督查成效。整改时限到期后,相关部门要报送完成情况报告并抄送审计部门,市编办根据报告情况进行复核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确有困难的,相关部门、单位可书面提出延期申请,一般不超过规定期限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