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筑牢纪律意识防线。加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工作条例》业务培训班、理论中心组学习、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切实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纪律的认识,拓宽宣传参与面、知晓面和覆盖面。在部署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始终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贯穿其中,以编委、编办文件形式及时向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转发传达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督查、严肃纪律等相关方面的工作要求,让坚定机构编制理想信念、遵守机构编制办事成为一种行为规范,使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让机构编制纪律严起来,把机构编制规矩立起来,确保各项工作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下开展,不违规、不变通、不走样。
二是筑牢管理制度防线。旗帜鲜明地贯彻执行党管机构编制、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行政事业人员管理制度,完善了人员调配程序,明确了逆向调动人员用编原则,以机构编制审批、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为定点,编织制度笼子。严格按规定权限和限额审批、设置机构;严格执行领导职数规范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规定核定编制、按编制配备人员。通过筑牢制度防线,强化机构编制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有效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性和严肃性,,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纪律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筑牢监督约束防线。坚持机构编制事项“一支笔”审批,坚决清理、制止、整治和查出违规设置机构、“条条干预”等行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事项,各级党委常委会不予研究。切实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明确部门履行职责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不越位、缺位、错位,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的机构数、职数、编制数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巩固超编、超职数整治成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