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河南省漯河市委编办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统领,采取宣传引导、建章立制、强化督查等举措,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深入宣传引导,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列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条例》,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与组织部门结合,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结合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各单位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坚持把学习《条例》纳入日常学习培训活动中,通过专题解读、视频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使干部职工能够准确掌握《条例》内容,真正把《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在每项具体工作中体现法治化要求。
二、全面建章立制,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水平。根据《条例》精神及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该补充的补充,扎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围绕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编委职责、运作程序、审批权限、会议制度等做出规定,明确坚持“三个一”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实行编委及其办公室一个部门承办,经编委集体研究后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委(办)一家行文批复,确保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到实处。围绕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人员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切实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围绕领导职数管理,创新出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和职数调整配备科级干部审核程序》,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科级干部,首先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提出职数使用意见,从源头上杜绝超职数、无职数配备干部。
三、加强监督检查,构筑机构编制法治红线。认真抓好《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推动形成从制定、执行到监督的全链条管理。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突出对《条例》及配套法规、机构改革及“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和纪律要求等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督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限期整改、限时销号。做好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受理、办理、反馈等流程。创新机构编制责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统一部署、双审并进,强化结果运用,增强审计效果。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加强数据动态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督促纠正,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全流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综合约束机制,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平台,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增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