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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四线并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取得新成效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两周年。为提升《条例》贯彻落实成效,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以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数字赋能为动力,探索实践、破旧立新、接续奋斗,奋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一、凝聚一股力,淬炼党管机构编制工作“魂”

  着眼于维护党管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突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理念,树牢党管机构编制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在党的组织制度体系下推进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优化设置党委政府机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动部门高效履职。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体制调整等工作中,充分体现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求。

  二是突出“权限配置”,推动工作规范运行。及时调整印发了《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编委、编办各自职责权限范围,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运行。自编委领导体制调整以来,先后召开了3次编委会议,研究党政机构改革、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以及扶贫机构调整等事项。

  三是突出“有章必循”,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以清单形式梳理党委、编委和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细化权限范围和履职范围,严格按规定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如机构改革方案、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均经县委编委审议后提交县委研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制定《机构编制事项报送工作要求》,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的报送主体、范围、程序等,明确了“一事一报”“党委行文”等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

  二、下好一盘棋,激活机构编制资源管理“池”

  以“固本强基、善巧活用”为原则,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等有力手段,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质效。

  一是科学智控,管好“分子”。根据上级编办关于规范领导职数核定和管理的要求,以“从严核定事业单位股级职数”为基本原则,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管理规范》,明确职数的核定标准、使用要求和督查机制,进一步促进股级职数使用科学化。完成全县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根据职能定位、财政保障、工作岗位等,对编外用工实行分类管理。出台《乡镇(街道)事业人员管理的有关意见》,对基层事业人员实行科学动态管理。

  二是盘活资源,下好“棋子”。跳出“就机构编制抓机构编制”思维,把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放在更高的站位、更深的层次去统筹调配,研究制定《缙云县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把编制资源“二次分配”,精准投放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最大限度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坚持“强身”与“瘦身”相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先后对疾控、教育、大数据等20余个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调整。

  三是创新思维,走好“路子”。探索开展机构编制量分诊断管控工作,通过量化积分、依分诊断的形式,对部门单位设置三种状态,通过状态和分值进行客观评价、动态管理。探索开展机构编制科学立体评估,构建“单位自评+实地核评+外围调查”的立体评估模式,建立“共性+个性”相结合的测评赋分体系,合理确定权重,科学量化赋分,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破解一道题,答好机构编制业务办理“卷”

  坚持以系统思维、整体思维、底线思维破解机构编制业务办理难题,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等工作,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平台提级,实现全流程“数据跑”。以“让数据说话、依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为工作目标,把大数据的新理念和新工具融入机构编制业务中,促进各项业务办理平台提档升级。在政务服务网、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等平台上,实现职能调整、编制(股级职数、编外用工)使用申请、机构变动等全部15项近2500件事项的全流程网上办,其中,7个事项的678件办件实现“即来即办”,保障机构编制业务办理“一次跑”或“零次跑”。

  二是办事提效,实现全流程“简便办”。进一步刀刃向内、自我革新,全面查找“堵点”“难点”,持续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提升效能。如整合、减少“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申请材料17项,取消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材料4份,简化《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领表》等材料21份,明确政府或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法人一般都适用于简易注销登记,取消清算报告和可不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等。

  三是服务提优,实现全流程“柔性跟”。认真梳理历年来机构编制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弱项,补齐短板。借助微信、浙政钉等载体,实现咨询、受理、查询、投诉等全事项网上“一条龙”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单位不同需求,安排工作人员分别提供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事项代办等个性化服务。完善首问负责制,明确提供全流程跟踪对接,精准有效解决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问题处理不推诿、业务受理不过夜。

  四、筑好一面盾,织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网”

  始终坚持“严”基调,落实“严”要求,采取“严”措施,把党的机构编制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一是打好“预防针”。通过定期分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精准掌握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化情况。在用编计划审批、职数使用审核等过程中实行前置监督检查,明确所有拟提交研究的事项先由监督检查科室负责合规性审查,加强对机构编制使用调整的流程监督。开展部门报送事项合法性审核,已对近30个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是否属于“条条干预”、是否经党组(委)研究决定等情况进行审查。

  二是注入“强心剂”。对存量问题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以“清单式”督促落实,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业务,构建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会同组织部门,对分管领导和人事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和机构编制业务教育。继续执行“一把手”函告制,两年来,共为新调整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送达《机构编制函告单》46份,进一步提高主要领导的机构编制规范意识。

  三是配好“组合药”。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把手”离任检查和交接审核等内容,把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与干部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紧密捆绑,构建“五位一体”监督机制。两年来,主动派员180余人次参与年度巡察、审计等各项检查,发现并纠正县医院、建设局、经商局等部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10余项,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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