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委编办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围绕“三个是否”,着力推进机构编制资源科学配置常态化。
一是看是否符合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相关规定。对因新增工作任务需调整机构设置、增加编制的事项积极开展评估:能依托现有机构完成的不加挂牌子,确需加挂牌子解决的不新增机构,坚持“撤一建一”的原则审批;能通过部门调整内设机构设置、深度融合职能职责等方式实现内部挖潜的不新增编制,确需增核编制的,从职能减少、弱化部门或改革后的“存量”中适度调整。把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整放在是否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中检验。
二是看是否有利于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在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调研论证中,始终把机构设置与编制使用是否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作为重要检验标准。“瘦身”着眼于合并职责相近的机构、规范党政机关直属行政机构设置、全面清理规范挂牌机构、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对职能萎缩弱化机构原核定编制的“收储”。“健身”着眼于建立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合理布局机构设置,界定清晰的职责职能边界,建立协同高效的部门协作运转机制,编制资源配置既满足发展需要,又与财政供养能力相匹配。
三是看是否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与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设置机构和启用编制时向重点行业、领域倾斜,如加大对招商、商贸服务、项目管理服务、金融监管服务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与各项改革紧密联系,如是否有利于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是否有利于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是否有利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监管力量整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等。把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与服务民生领域紧密联系,确保对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应急服务、教育卫生等民生密切相关领域加大投入和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