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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定制“四味良方”强化效能建设与减编控编联动管理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宁波市海曙区出台《海曙区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与减编控编联动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发挥机构编制评估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执行水平、促进效能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

  一是单位全覆盖,效能建设“一个不少”。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一律纳入减编控编联动管理对象,对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较低、人事管理松散单位采取核减或一定期限内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的办法。核减、暂停办理的编制包含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编外指标,且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包括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和用编用职等。

  二是情形细分类,效能问题“一项一策”。突出重点、细化明确单位内部管理中存在的5大类效能问题,并逐项列清减编控编措施。如针对单位存在因工作人员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被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等内部管理不严情形的,将根据每次查处的不同情节,分别予以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半年、减编等。使用各类专项编制的单位,将根据权限采取三年内按规减编控编措施。

  三是程序严执行,效能管控“一图引导”。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减编控编程序,区委编办根据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查处情况,经综合评估后,适时提出机构编制调整建议方案;建议方案经区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和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将分别以区委编委、区委编办名义发文。

  四是结果强运用,效能提升“一抓到底”。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减编控编制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中心大局能力;强化部门间协作,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管理、人社管理、财政管理的综合约束机制,促进控编减编任务落实;常态化开展联动管理,推动全区各单位更好地落实职能转变,全面准确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助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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