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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做好“四篇文章”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在总结分析当前机构编制工作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围绕保障中心任务、精细化管理、控编减编、体制机制等方面精细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围绕服务保障中心任务,做好机构改革“后续”文章。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责体系。聚焦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公共卫生等领域,全面梳理该区“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特别是区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事项,明晰部门和乡镇具体的责任边界。二是探索建立镇(街道)交办事项准入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职责下放和承接运行,由确需交由镇(街道)办理的,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能实施,防止责任随意转嫁。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有效解决重复执法、执法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等问题,持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围绕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做好各类编制“数字”文章。一是统筹考虑公开招考(聘)、调动、人才引进、军转安排等编制使用,科学研究制定年度用编计划。二是严控编外人员总量控制,会同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指标核定工作,开展编外用工实名制信息备案工作,健全与财政、人社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围绕“控编减编”新态势,做好机构编制“督查”文章。一是探索在科级以下岗位实行定岗定责工作。按照工作量和责任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每个科室(部门)的岗位和数量,厘清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加强编制使用跟踪分析挖潜,为编制调整和使用提供有效依据。二是抓好实名制数据库的维护,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在促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上的应有作用。

  四、围绕健全体制机制,做好管理规范“制度”文章。一是出台《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调整完善机构编制高频事项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重新编印《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指南》,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二是压实党委(党组)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主体责任,将《条例》纳入全区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次课程。三是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心由登记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稳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发函督办等形式,严格落实法人注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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