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威海荣成市坚持瘦身健身、有保有压,着力创新优化机构编制管理,坚持“三个三”工作法,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提升站位、为党干事原则。坚定“机构编制部门是党委部门、政治机关”的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配置编制资源中,坚决体现党的意志、维护党的权威。二是坚持遵规守法、严格程序原则。围绕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重点,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具体业务工作,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密切跟踪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产生的新问题,落实好机构编制法定化各项工作。用《条例》约束工作纪律,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托审计、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重要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保障大局、服务群众原则。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民生”的工作理念,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服从服务全市大局,充分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人民普遍关心的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公正司法等公共服务领域,科学、高效、统筹配置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确保重点任务、民生工作编制需求。
二、推进“三化管理”。一是推进制度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印发了《中共荣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荣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从总体上明确了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事项,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设。二是推进规范化管理。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结合日常工作,梳理出机构编制事项流程图,分机构编制调整、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调整、“三定规定”修订、用编进人计划等类别。流程主要涉及部门单位申报机构编制事项、编办审核提出意见、编委领导审核及市委编办批复等具体操作过程及需要提报或审核的内容。通过梳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印发文件,编制人员调配和用编流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前,先进行编制审核,规范和加强了人员管理。三是推进信息化管理。着眼强化机构编制“源头”管理作用,破解机构编制人员经费领域存在的数出多门、多头管理、约束不力等问题,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在保持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四部门自有信息系统相对独立运行的基础上,建成一个综合业务办理平台,实现信息平台数据库与四部门自有系统间数据、业务双向联通。通过实现系统、数据、业务“三个对接”,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政预算相关制度要求植入系统内业务办理、数据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三、做好“三篇文章”。牢牢把握“瘦身”“健身”相结合的科学理念,认真做好“控、减、调”文章,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科学管理、集约利用和刚性约束水平。一是在“控”上,严格审批控住总量。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从严从紧审批机构编制,凡需增设机构的,一律按照“撤一建一”或整合优化的原则设置;凡要求增加编制的,首先在本部门、本系统范围内调剂解决,不能内部解决的,在全市总量范围内调剂解决。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在机构编制总量内,对市直部门使用的编制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规范领导职数核定,坚决杜绝擅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增配职务等问题。二是在“减”上,创新管理减少增量。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公办幼儿园、公益二类中职院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对职能弱化和工作任务减少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全部收回编制。同时,健全完善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工作机制,优化购买服务与编制管理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引导各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辅助性岗位和后勤服务问题,有效缓解部门机构编制需求,推动从“花钱养人”到“花钱办事”转变。三是在“调”上,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通过改革创新腾出收回的编制,重点用于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市场监管、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基层一线等领域。创新建立人才编制“蓄水池”,实行“专编专用、动态管理、循环使用”,着力解决超编满编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瓶颈制约,切实增强编制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