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跟踪评估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运行情况,山东省烟台市委编办大力推动制度创新,出台《烟台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部门“三定”规定和“三清单一规则”为依据,明确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机制、评估内容和方式,构建起立体式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体系。
一、开展“双随机”监管。机关各部门的设置和职能配置都是经过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的。无论是意识形态管理、经济发展管理,还是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都应当同等被关注和重视。“双随机”监管,旨在实现对各部门职能运行情况的无差别监管,促进各部门以“三定”规定为依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所谓“双随机”,就是随机选取监管对象,随机选取部门重点职责。对应“双随机”,相应建立了被评估机构名录库及职责事项库。被评估机构名录库包含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级群众团体机关,职责事项库包含“三定”规定中部门各内设机构职责。《办法》出台以来,采取“双随机”模式,先后选取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作为试点,对其重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管和评估。
二、明确“十评估”内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评估指标。目前,评估内容涵盖了部门职责履行、权责清单执行、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及运行、职责边界清单执行、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审批与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及运行、应对突发事件职责履行、部门内设机构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及运行等10个方面情况,做到了全方位评估部门职责运行情况。力求通过评估,督促部门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健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各部门协同高效履职;通过评估,促进基层反映集中问题的化解,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用好“三结合”模式。随机选取20个政府工作部门,采取部门自评、实地评估、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进行评估:一是部门自评。被评估部门根据评估内容形成自评报告,与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评估小组。二是实地评估。评估小组召集部门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逐一谈话,重点查找被评估部门在职能配置、职责履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照部门自查报告,逐一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三是服务对象测评。选取部分管理服务对象走访座谈,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被评估部门自我评价、机构编制部门实地评估意见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三方面情况,评估小组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的方法,多角度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四、强化“三方面”应用。在深入了解部门履职情况的同时,对部门提出的诉求进行调研分析,努力把职能运行评估与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相结合。一是提出机构编制调整建议。针对评估中发现的人员结构不合理、机构编制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适应等问题,及时提出机构编制调整建议,保障部门职能作用更为充分的发挥。二是协调解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及时介入协调,在充分讨论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厘清主办、协办关系,确定牵头部门启动、相关部门配合的具体运行方式,确保职责边界清单界定清晰、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推动相关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转。三是加强对“新业态”的引导与监管。近年来,烟台市新建成多处“海洋牧场”。作为养殖、餐饮、旅游、船舶运输的综合体,其监管涉及食品安全、海上交通安全、渔船安全、旅游安全等多个领域。为加强对这一新生事物的引导与监管,烟台注重发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的作用。通过评估,促进市应急管理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找准自身定位,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市海洋渔业局负责统筹规划、制定政策、紧抓项目引领示范和产业融合;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标准化制定,承担海洋牧场建设技术指南国家标准的组织制定;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等职责的履行等。今后,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类似的“新业态”,烟台市将持续关注,借助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这一手段,全面了解、掌握、分析具体情况,协调解决有关职责界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