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紧扣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在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行上出实招,通过定机制、理清单、重监管等方式,强化部门依法规范履职、高效配合协作,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一、建机制,在强化部门协作上出实招。一是建立部门职责分工协商机制。聚焦部门间职责分工存在争议问题,出台《厦门市市级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试行)》,建立部门职责协商、职责协调、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程序,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动构建有主有次、权责明晰、流程通畅的机构职能体系。二是建立部门间行政协助机制。聚焦部门间履职“各自为政”、协作效率不高情况,创新建立行政协助机制,出台《厦门市行政协助管理》,配套完善行政协助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协调联络和督查考评等工作制度,推进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横向上覆盖了市直各部门、省部署驻厦单位,纵向上实现市、区、镇(街)三级联动的行政协助体系。三是建立“属地管理”制度。聚焦基层治理难题,组织开展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印发《规范“属地管理”实行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区、镇(街)“属地管理”制度,厘清区、镇(街)职责边界,并严格事项下放镇(街)准入制度,防止部门向基层转嫁责任。
二、理清单,在规范部门履职上出实招。一是权责清单厘清部门法定职责。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组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动态调整、组织实施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三定”规定,依法厘清各级政府部门权责,并通过省网办事大厅公布权责清单,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确保部门依法规范履职。目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均依法依规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并共公布权责事项47309项,公布率达到100%。二是行政协助清单厘清部门协助职责。在推进部门间协助中创造性地引入了清单管理的理念,先后梳理编制了三批行政协助事项清单,共计203项协助事项。通过清单形式明确协助部门、协助内容、协助时限,推进部门按“单”执行、编办按“单”考核、按“单”监督,有效加强和规范各部门行政协助行为,实现了部门履职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三是属地管理清单明厘清区、镇(街)职责分工。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的责任边界不清、责任下移等突出问题,组织各区开展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梳理区、镇(街)“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涵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10大重要领域。目前,全市6个区均制定公布“属地管理”清单,厘清区、镇(街)职责分工,并将清单作为区和镇(街)履职、监管和问责的重要依据,推进基层减负增效。
三、重监管,在督促部门落实上出实招。一是融入监督检查。将部门规范高效履职列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评估内容,通过日常检查、实名制管理、调研评估等多种手段,对部门履职是否到位、配合协作是否顺畅等进行监管。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部门及时发提醒函或督办通知,督促部门整改到位;对履职不到位的部门按规定将情况报送效能督查部门,督促各部门依法高效履行职责。二是融入调查研究。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部门履职的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座谈、查访等,了解部门履职情况、存在问题等,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既督促部门规范高效履职,也指导部门充分挖潜提效,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三是融入绩效考评。将部门协作纳入年度全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制定详细考评细则,重点围绕部门间配合协作、工作成效、落实“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情况等多项指标内容,全面客观衡量各部门履职协作情况,实现了绩效考核由“评时”向“平时”转变,有力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