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聚焦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立足“结合实际精准适用、多方研判综合应用、注重写实平时可用”的制度设计原则,以协调配合机制为抓手,以清单式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多维结果运用为保障,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职能运行常态化监管评估体系。
一、加强制度设计,完善一套监管体系。一是深调研,制定一个监管办法。全面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调研工作,排查重点领域机构职能运行情况和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常态化跟踪记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重点分析跨部门事项的衔接运行,出台《冠县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制度遵循。二是实摸底,整合一套工作台账。建立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台帐,对内全面归集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业务职能调整、领导职数配备、人员编制增减数据,定位部门内部履职“中梗阻”;对外梳理部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制定《部门年度重点业务工作任务目标统计表》,扫描过滤部门之间协作“糊涂账”。三是细研判,完善三级指标体系。以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满意度评价情况、争创一流和专项整改落实情况为四梁八柱,综合设置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配套制定《县级机关职能运行考核指标标准及计分细则》等3类统计表格、3项调查问卷,确保评估指标体系重点突出、务实有效。
二、强化配套衔接,出台两项保障措施。一是织密上下联动组织体系。成立职能运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总体谋划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问题收集、处理、反馈三个维度,主动梳理发现部门履职问题,综合研判拿出问题解决方案,形成符合实际、依据明确的处理意见。二是完善左右联动运行机制。系统规范部门职能运行问题协作机制,出台《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明确部门间职责分工争议协商的基本原则、标准流程、申报材料、受理情形,进一步细化县委工作机关之间、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县委工作机关与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履职边界。
三、夯实监管基础,规范三张管理清单。一是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认领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5056项,依托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定期梳理34个县级职能部门新增、变更、下放未认领到位事项,对市县两级责任部门不同、事项认领涉及多部门的权责事项,精细化约定权责事项认领边界,厘清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权限分工。二是健全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将27个政府工作部门和8个在县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政府机构纳入职责边界清单编制范围,围绕跨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科学论证主次责任,打通部门间职责壁垒,梳理整合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事项62项,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效配合、协作顺畅的工作局面。三是编制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依据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明确27个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任务,颗粒化拆分、条目化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列出工作任务2112项,绘制工作流程图1900余张,明确每项职责任务涵盖的具体工作任务、岗位责任和流程标准等事项,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项项有规范”。
四、凝聚监管合力,衔接四维结果运用。一是衔接编制管理,加大资源统筹力度。根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成效,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对职能弱化、长期闲置、效益不高的机构编制,科学分析原因、研究破题办法、适当予以收回,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二是衔接综合考核,倒逼履职能力提升。将机关职能运行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分值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千分制考核的30%,评估结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优化部门职能的重要参考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三是衔接流程再造,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围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堵点、痛点、难点,持续推动部门间协同联动,加快推进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由“多事多流程”变“一事一流程”。四是衔接基层治理,明确县乡事权划分。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为契机,规范县直部门权责下放,逐条比对筛查《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与《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事项,明确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街道)办理,持续为基层赋权增能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