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波按照中央要求,联合审计部门,开展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对部门进行了全面的“体检”,落实“三招鲜”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机构编制责任审计体系。
一是念好责任意识“紧箍咒”。通过开展“双责联审”工作,与部门分管领导“面对面”交流,“手把手”督促整改,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难的问题。在逐个梳理部门存在问题的同时,把机构编制“规则”意识深入到部门一把手,把具体政策落实至业务骨干,将存在问题形成书式档案。发挥“双责联审”工作的撬动作用,促使各部门对原有的机构编制工作规定、办事制度、议事规则不断修订完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明显提升。
二是绘制规范审计“流程图”。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从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1.完善审计程序。按照召开进点会议、抽调人员、制定方案、发布公告、下达通知,实施审计、出具报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相关步骤依次进行。2.注重工作方法。从多方面、多渠道听取意见,主要采取听、查、谈三种方式。听,即主要是听取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查,即主要是查看选拔任用干部、人事、机构管理等会议记录和发文通知,看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否规范等;谈,即与被审计审核单位干部职工座谈,听取意见建议。3.独立行使职权。严格以第三者身份实施机构编制审计,不受外来任何因素干扰。
三是畅通审计结果“高压电”。坚持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使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真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首先,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事实清楚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限定整改时间。其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规定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再组织跟踪回访,进一步了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再次,对在审计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方法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完善成果运用机制,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