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山东省菏泽市委编办“四轮驱动”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整合力量,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菏泽市调整和优化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成员结构,市委编办分管监督检查工作的副主任和监督检查室主任均纳入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整合了人员力量,为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办法,规范操作流程。市委编办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制定规范的审计程序,采用有效的工作方法,将获取的基本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整理,形成机构编制审计情况,纳入审计报告中,一并反馈给被审计对象。具体到工作中,归纳起来就是“五步工作法”:接到审计通知→提供机构编制相关资料→开展机构编制审计→总结情况并纳入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
三是坚持原则,提高工作质量。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严格把关、公正审计、阳光操作”的原则,重点审查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对于擅自设立变更机构、违规使用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实行“零容忍”,如实记入审计报告。通过网站公布、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箱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举报受理渠道,扩大知悉范围,接受多方监督,使整个审计过程更加公正、透明,有效巩固了审计成果,遏制了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提高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领导职数配备的科学性。
四是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市委编办主动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工作对接,从审前沟通、审中配合、审后整改等各个环节均实现了密切配合。针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等部门的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完善审计报告,推动建立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机制。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真正形成了监管合力,为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