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编办通过“部门联动充分借力、完善机制自身发力、宣传引导形成合力”,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构筑机构编制“防火墙”,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部门联动,充分借力。与审计部门联合发文,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协同区委巡察办,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巡察范围,增强各单位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二是完善机制,自身发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重点,以考核为抓手,促进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执行“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的进人用编制度,并建立“出入编登记在前,工资社保办理、财政拨款在后”的部门间互相制约机制。
三是宣传引导,形成合力。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分发各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不定期举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业务培训,宣传、讲解与机构编制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办理流程;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站等多种媒介和渠道,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工作纪律等,使广大干群牢固树立机构编制自我约束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