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探索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福建省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推进修订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结合乡镇机构改革,以螺阳镇被确定为泉州市一般乡镇权责清单梳理试点镇为契机,集中力量梳理明确试点镇权责事项164项,着力构建功能明确、权责清晰、运转顺畅、治理有效、服务便民的乡镇政府职责体系。
一、工作背景
当前,乡镇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但是,完成乡镇党委政府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理顺县镇权责关系,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使它们之间相互融合、配套、协同的能力大幅度地提升,让它们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为此,惠安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学习山东等地乡镇权责清单梳理先进经验,并于今年6月制定出台《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推荐螺阳镇作为泉州市一般乡镇权责清单梳理试点镇,坚持 “物理变化”与“化学变化”、机构“硬件重组”与便民“软件升级”有机统一,有序推进试点镇权责清单梳理完善,探索建立“强基促稳”长效机制,抓实抓细抓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为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是紧扣目标任务,及时谋划部署。着重强化清单编制工作“力度”,组织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同步启动乡镇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明确开展乡镇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和内容、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同时,建立“一套班子来抓总、一个专班来参与、一批专人来落实”的“三个一”试点工作机制,要求试点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党政领导全员参与,并设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协调,抽调骨干人员集中开展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建立县镇“双向沟通”联络员制度,利用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县镇业务人员工作联系,实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答疑解惑,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双管齐下”推进清单编制成效。
二是紧扣事项依据,注重追本溯源。在确保事项依据“准度”上下功夫,坚持依法依规,引导试点镇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从设定依据入手,逐一罗列乡镇权责清单涉及的12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组织人员分组查阅,梳理出发生调整的法律法规13部。在确保清单覆盖“深度”上下功夫,指导试点镇共梳理核对权责清单事项194项,对其中85个事项提出梳理意见,并围绕问题事项,反复走访县直相关部门,面对面征询意见建议,删除无法律依据或已不适用等事项52项,明确试点镇权责清单事项164项,力求做到清单事项“事事都有法律依据”。
三是紧扣工作难点,深入调研推进。针对上一轮乡镇权责清单梳理中出现的缺乏实践基础等问题,联合市委编办、县司法局、审改办,深入试点镇开展4次实地调研,并召开2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一线干部对乡镇权责清单的事项内容、适用依据及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指导试点镇立足于当前基层企业、广大群众办事的实际需求,对每个事项的落地进行预演,进一步提出需要调整的权责事项,着力增强乡镇权责梳理事项的实用性,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
四是紧扣改革步伐,推动履职尽责。为确保改革后各项职责“接得住”“管得好”,以乡镇“三定”规定中主要职责为基础,逐条逐项递进式梳理各内设机构职责,注重机构岗位的科学设置和人员力量的优化配置,为乡镇依法高效履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几点启示
启示一:修订完善乡镇权责清单要聚焦“松绑减负”。向基层放权赋能,重在给赋权清单“瘦身健身”,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基层一线往往也是处理矛盾的一线,如果权责失衡,则容易出现执法无权、越权执法。惠安县将转变职能作为基层减负赋能的重要抓手,聚焦县直部门委托下放权责事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权责事项及“属地管理”工作事项清单梳理,从理顺条块关系、强化公共服务、提升治理效能、落实编制保障、完善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试点镇各项权责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有效解决基层“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等权责不对等的问题,从而形成“县镇呼应、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确保放权赋能落地见效。
启示二:修订完善乡镇权责清单要聚焦“便民服务”。基层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全面检验修订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惠安县坚持把修订完善乡镇权责清单事项作为精准放权、优化服务的“突破口”,以更大力度放权赋能、流程再造,让试点镇群众办事“跑一次”成为上限、“不用跑”成为常态。梳理完善试点镇权责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统一明确事权边界,按事项类型科学配置岗位人员,根据群众办事需求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确保“能办事、办了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让文件的“含金量”切切实实转化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启示三:修订完善乡镇权责清单要聚焦“治理效能”。权责清单制度是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修订完善乡镇权责清单的过程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的过程。在这一探索过程中,惠安县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修订完善试点镇权责清单,注重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转变观念、强化责任,在优化政府服务上闭环管理、创新方式,并设置“追责情形”项目,明确乡镇可行使的“权”和应承担的“责”,确保权力下放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着力补短板、建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治保障、社会协同的治理体系,才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最终打通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