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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委编办“四个坚持”做好街道赋权事项承接工作“后半篇文章”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持续做好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委编办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编办、市委编办有关工作要求,以“四个坚持”开展街道赋权承接相关工作,确保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坚持目标方向不放松。按照省政府、省委编办、随州市委编办工作要求,召开了曾都区推进街道赋权承接工作会,对“两清单一目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具体安排。区委编办分别下发《推进街道赋权承接工作提示(一)》、《推进街道赋权承接工作提示(二)》、《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职权事项指导目录》,要求涉及相关事项的12个区直部门、四个街道要深刻认识到编制街道职权清单,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厘清区直部门、街道两级工作职责,要准确把握赋权承接的总体方向,着眼“放管服”改革,注重扩大便民审批、政务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抓住“构建职能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街道职责体系”这个关键点,加强调查论证和分析研判,确保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坚持基本原则不动摇。区直部门和街道按照“应领尽领、宜接则接”和“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区直部门、街道两级工作职责。对照《湖北省街道通用权责清单》263项赋权事项指导目录、74项通用权责清单事项分别进行认领,其中74条法定权力事项“应领尽领”,对于市城管住建部门下放的事项“应领尽领”,街道权责清单占省街道通用权责清单总数74项的100%。另外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263项职权(依职权249项,依申请14项)中,涉及市城管住建部门有140项,涉及区直有关部门有123项,涉及范围大、且跨层级,则坚持“宜接则接”原则,经曾都区委编办请示上级主管部门随州市委编办后,两次组织召开市区两级城管住建部门座谈会,与市区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明确街道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承接能力沟通论证后,最终曾都区四个街道共承接《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中159项职权,承接比例约60.5%。其中承接依职权事项153项,包括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3项,住建部门31项,城管部门70项,水利部门20项,农业农村部门6项,应急管理部门12项,林业部门11项;承接依申请事项6项,包括有:民政部门3项,城管部门1项,农业农村部门2项。

  坚持科学赋权不强制。在赋权事项清单编制过程中,坚持科学赋权,结合曾都实际情况,针对重要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对承接事项采取“调研-沟通-论证”的方式,力求精准定位、科学合理。对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有利于补齐基层治理短板事项应领尽领,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对于下放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事项以街道需求为主,成熟一批赋权一批,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暂未纳入街道职权清单的事项共104项,其中暂不下放依职权96项,主要涉及有:规划执法、市容环卫、市政管理等行业应保持处罚权与审批权一致,且需跨区域统筹、多部门联合监管,暂不下放,待理顺体制后按程序下放;供电用电、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领域职权,街道缺乏专业技术力量,无法承接,待今后条件成熟后再按相关程序下放及街道职权清单动态调整。

  坚持联动赋权不独干。街道及区直部门在编制赋权事项过程中,各部门间加强衔接,注意联动,充分沟通意见建议,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编制街道职权清单,力求精准定位、科学合理。加强职权清单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监管事项目录等的衔接,确保相同要素信息保持一致;区委编办加强与区司法局、区政数局联动衔接,做好审核指导和配合,督促各街道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赋权事项认领工作,确保权责事项全面、真实、合法、准确;区直部门对街道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而非简单一放了之。明确好职权清单后,将进一步梳理明确主管部门和各街道行政权力的职权类型、法律依据、责任事项、程序方式和职责边界,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理顺条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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