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广东省高州市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推出一系列社会创新项目,全市形成共同参与社会体制改革的良好局面。
一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改革。2012年下半年,高州市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为社会管理工作打下体制基础。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管理工作面临新情况和发展趋势,高州市编办积极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其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与社会管理新变化不相适应的情况,作出科学研判,拟定调整方案。2014年6月,高州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市社工委的机构改革方案。新的机构变化带来新的体制机制活力,市社工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与各成员单位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社会建设整体推进、全面进步。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作为社工委成员单位,高州市编办把自身职能同社会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不断探索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主动切入全市社会工作的重点改革和全面改革的结合点,在出台相关政策时提出针对性建议,使社会体制改革得以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在社工委统筹政法委、民政、信访等市直部门和镇街社会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大力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高州市着重抓好“一村(居)一律师”工作,486个村(居)委会实现律师驻村服务,提供法律咨询2625人次,举办法律讲座738场次,导化解各类纠纷1937宗,走在茂名各县区前列;积极实施“一村一品”发展战略,南塘镇彭村、石仔岭街道办镇大岭村等社会管理工作成为先进典型;在全省率先开展村(社区)“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和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四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高州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事务进社区的准入机制,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为“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体制,积极打造公共治安警务巡防、视频监控、群防群治、单位内保“四网”建设,有效提升了基层社区管理水平。简化登记流程,减少登记审批环节,取消“一业一会、一地一会”限制,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全市每万人社会组织数量同比增长14.5%,在茂名市平安建设暨综治工作考评中,该项工作获得满分。同时,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工作,85家社会组织实现了政社分开。
五是大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州市进一步加大民生支出,全年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达35.68亿元,同比增长25.8%,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8%。全市城乡居民医总参保人数达158.14万多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全市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达60.63%,走在全省前列。(崔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