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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招远市委编办“三点发力”推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要求,巩固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成果,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加强人员管理,山东烟台招远市委编办坚持“三点发力”,推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一、把握“时间点”,保证工作进度,做到如期完成。

  一是及时研究部署落实。组织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工作思路和方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人员分工计划,制定机构编制核查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各部门单位召开机构编制核查动员部署会,下发工作方案和审核流程等相关资料,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流程、严明工作要求。

  二是明确任务时间节点。结合工作实际和各部门单位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部门单位在梳理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出现的问题情况,对核查工作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详细分解,明确每一项具体步骤时间节点,严格把控工作进度,确保核查工作推进平稳有序,提升核查效率。

  三是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成立3个核查小组,明确每组负责部门单位和工作联络人员,实现“一对一”的工作对接模式,全天候帮助部门解决核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组定期调度核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个阶段任务进度,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聚焦“关键点”,抓好重点环节,确保核查质量。

  一是定好报送标准,确保数据统一。将部门自查过程中行政机构核对内容、事业单位核对内容、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审核内容逐一进行明确,统一数据维护、数据报送过程中的标准和格式,并在数据核查流程中以图文形式下发各部门单位参照执行,确保数据一致性,方便后期数据核查对比和通过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数据精准。建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参与的核查工作协调机制,由编办对部门单位上报数据是否完成、准确进行审核,而后提取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所属单部门等关键数据信息,反馈给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分头把关比对,通过信息共享比对,核实数据,确保核查数据精准。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数据安全。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数据报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弄虚作假、漏报瞒报;数据核查做到坚持原则、认真查验、反映实情,避免疏忽大意、出现纰漏。同时,严格遵守数据管理有关规定,内部监督时,认真落实内部公示,杜绝信息外泄;数据审核时,严禁通过互联网渠道传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

  三、找准“结合点”,统筹工作推进,全面提升质效。

  一是与近期大项任务相结合,减轻部门负担。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本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统筹推进,定好数据采集时间标点,将相关核查数据作为年报统计和机构编制报告的重要依据,避免部门单位重复准备和重复报送,减轻部门工作压力,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与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整改存在问题。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配备不合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人员超编等问题,及时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认真梳理、逐一分类,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逐项分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全程跟进、定期调度,做到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与编制资源统筹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核查工作完成后,将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机构编制决策的重要依据,切实了解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增、减、调、控的真实需求,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推进部门高效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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