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后续工作,确保部门权力清单规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印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部门权力清单调整的通知》,部署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一、统一调整范围。根据本次机构改革的职能调整情况,组织各部门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和维护,确保权力清单与改革后的部门职能一一对应。同时,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也同步进行调整和维护。党委部门承接行政管理职能的,明确以相关挂牌机构名义进行梳理和调整。
二、统一调整步骤。根据部门职能整体划转、部分划转等情况,分类明确调整步骤。部门整体合并的,相关部门权力清单也进行整体合并,相关运行数据同步整体转移;部门职能部分划转的,划入部门填写需要转移的事项的权力基本码、权力名称等信息,经审核后由权力事项库相关维护企业统一进行转移。
三、统一调整账号。进行权力清单调整的同时,组织各部门根据新印发的部门“三定”规定和内部岗位分工,同步做好权力事项相关办理岗位人员账号的调整工作,确保权力事项与经办人员相匹配。对于原先未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岗位人员,统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服务部门用户工作平台新增,确保权力事项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