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坚决贯彻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分批分步、多种路径推进改革,截至2020年9月,全市173个经营类事业单位(市级42个,区县131个)全部按中央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紧扣中央要求,高点站位加强工作统筹。市委、市政府把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改革精神,研究审议我市改革举措,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改革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专项小组印发《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把任务分解到区县、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抓早抓细抓实。
二是实行“一户一策”,分类分步推进改革实施。根据经营类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经济效益、发展潜力等情况,坚持分类施策,逐一制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实施,实现事企分开。对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优先转制为企业,2017年完成改革任务。对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转制后能够激发活力、正常经营的,创造条件推进转企改制,2018年完成改革任务。对规模小、人员少、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无法生存的,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的,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后,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2020年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做好政策细化衔接。在中央明确的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细化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衔接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改革相关政策有依据、可操作。在社保衔接方面,制定在职和退休人员社保衔接的“两个办法”,确保平稳过渡。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方面,进一步细化国有资产在改革前清查、改革中处置、改革后监管“三项制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在人员分流安置方面,对在编人员锁定管理、只出不进,明确提前离岗一批、转制单位承接一批、本系统其他企事业单位分流一批、自主就业创业一批“四个一批措施”,保持人员队伍稳定。
四是健全督查机制,多措并举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充分发挥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专项小组统揽作用,由市委编办对改革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采取上门对接、召开改革推进会等方式,加强对涉改部门的督促指导。及时收集梳理各单位改革进展情况,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检查,每月底前向部门书面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向市委编委领导、分管市领导书面汇报改革进度。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服务指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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