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街道镇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体制机制保障作用,近期,山东泰安泰山区编办根据《关于做好泰山区2016年度街道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利用一周的时间集中对全区7个街道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考核评分标准,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情况、事业单位监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共7类25项考核指标,为开展考核提供了详实依据。同时,提前一周将考核日程安排、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等明确告知各街道镇,方便被考核单位做好迎考准备。
二是成立考核小组,坚持实地查看。抽调相关科室骨干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采取核查资料、专项调查的方式,对各街道镇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中,遵循实事求是和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重点查阅各单位的编制使用管理手续、机构编制核查表格、事业单位登记及印章使用记录、人员编制信息等原始档案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同时比照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三是做好现场反馈,限期督促整改。检查结束后,考核组将发现的问题现场书面反馈单位相关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并于一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审查,最终的考核结果将计入全区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