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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探索取消中小学行政级别有效途径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是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难点工作。自今年年初以来,青岛市编办会同教育、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为切入点,积极研究探索取消中小学行政级别有效途径,为推进政校分开、加快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今年年初,青岛市出台了《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列入校长职级制实施范围的中小学干部一律取消行政级别。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学校现任干部的行政级别继续保留,实行档案管理,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新设立的中小学机构不再确定机构规格。取消中小学干部行政级别的同时,建立校长职级管理制度,即将校长职级序列分为特级校长、高级校长、中级校长、初级校长等4级10档。下一步,青岛市将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探索其他公益性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创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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