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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招远市强化部门权责清单制定 助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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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新时代下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和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随着机构编制法定化和重大体制机制的的改革调整,机构编制部门在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的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方面的责任更加重大,山东烟台招远市以完善权责清单为抓手,强化按清单履职、依清单问责,依托有序监管打通政府部门“运转经脉”,打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政府、善治政府。

  一、夯基垒台,把好权责清单编制准线

  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实现省市县权责事项 “三级四同”,从“明确权力”进一步向“深化责任”转变。完成34个部门4581项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使部门履职“有法”,尽责“有据”。

  一是坚持权责事项统筹认领原则。以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比对省市两级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统筹认领权责事项。将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统一规范为权责事项,逐一明确权力、服务对应的直接实施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追责情形及依据等,实现“一表两单”,更加清晰界定部门间的权责边界,减少部门之间“抢着管”或者“都不管”的模糊地带。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上,如在成品油监管、节约用水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具体明确各部门的责任,避免推诿扯皮,推动部门履职尽责。

  二是坚持编制标准统一规范原则。分批次对部门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印发权责清单编制辅导材料,讲清讲明具体认领要求和规范;按照统一原则,明确清单中的实施机构、部门职责、事项名称、事项编码等10类要素完整准确;对省市规定的县级权限事项,坚持“逐项认领、履职尽责、要素齐全”的原则,做到应领尽领,34个部门共认领行政许可249项、行政处罚3189项、行政强制159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奖励83项、行政检查414项、其他权力353项、公共服务事项279项和责任事项11380项;逐项对部门编制的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着重把握“清单准”和“事项全”原则,审查认领事项“部门职责”栏与部门“三定”规定匹配性,确保清单涉及部门职责与“三定”规定准确衔接。

  三是坚持用活用好权责事项原则。权责清单编制出来不是目的,关键是开辟多样化的实用渠道,使其充分运用落地见效。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将全市34个部门认领的10大类4581项行政权力事项、279项公共服务事项和11380项责任事项,尽数在政务大厅进行公示公布,配套编制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并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上网办理,打造“一次办好”等“互联网+清单”运行模式。凡企业公民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等事项时,登陆山东政务网网络平台,按照提交申请-预审-受理-审核-办结即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件,2019年我市网上办件35774件,提供代办服务212次,EMS无偿寄送服务1300余次,实现了便民便捷服务,让清单事项“鲜活”起来。

  二、深入延伸,厘清“属地管理”责任清单

  对社会治理中,尤其是安全生产、环保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市镇(街道)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的事项, 进一步厘清属地管理责任,聚焦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权责问题。

  一是统筹全局,筑牢全盘工作的“奠基石”。编制完成了《招远市市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10个领域共79项事项进行界定公布,同时配套出台了《招远市镇(街)对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制度(试行)》等4个文件,作为市镇(街道)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裁定的抓手依据。

  二是做好属地管理事项“施工图”“说明书”编制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编制公布“属地管理”事项“流程图”“说明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编制范围、编制内容及模板,组织全市20个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编制工作。对于职责边界较为模糊的责任事项,通过“解剖麻雀”“抽丝剥茧”方式,根据部门“三定”、权责清单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并征求各镇(街)意见,及时解决在责任划分和工作细节上出现的各类问题,达成一致后再以部门文件形式公布。最终,完成了《实施意见》中明确的79项县乡“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施工图”“说明书”编制工作并汇编成册。

  三是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上下响应平台的建设。依托89000民生服务平台,完善 “乡呼县应、上下联动” 响应平台,优化“呼叫”“响应”流程运行,实现对镇街“呼叫”事项的受理、派发、提醒、统计和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等,比如,温泉街道呼叫的辖区内文体路无证无照占道经营事项,由平台受理后,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并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充分保障了镇街对市级职能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落地落实,构建起区域统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驻共建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共治”合力,切实让城乡治理联动起来。

  三、监管问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权责清单“落地应用”,是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的关键环节。

  一是实行动态管理,不让权责清单成为“一阵风”。面对复杂的公共事物和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权责清单不能编完了之,为了让清单更加历久弥新、落地见效,我们制定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部门履职情况的变化、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具体实施运行情况,会同司法等部门按法定程序对清单进行修订更新,使清单合法合规、顺应时势、常见亮色。

  二是建立裁定清单,不让营商环境秩序遭受阻滞。部门“三定”及权责清单的规范运行,为政府部门公权力的运行勒紧了“紧箍咒”,但仍有相关领域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出现职能不清、运转不畅等相关问题,为此,我们加快推进体系重构和机制创新,对问题事项进行集中梳理,建立问题裁定清单,逐一分析裁定解决,并对职责交叉事项重塑工作流程,优化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厘清部门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三是考核问效,杜绝“懒政”、“惰政”之风。结合清单对部门实际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考核评估,着重了解部门主要职责履职情况、职责边界处理情况、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展等情况,考核问效结果作为调整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用编进人计划的参考依据,同时,对发现存在严重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等相关问题情况,根据市委有关规定,通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和组织处理,以此促进部门畅通运转,提高部门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推动形成服务更高效、责任更强化的工作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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