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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评估 推动编制全周期管理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评估管理体系,优化机构职能运行,科学配置编制资源,深圳市宝安区创新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以评估为着力点,贯穿编制管理全生命周期,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坚持“三个导向”,强化评估工作前瞻布局。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机构效能。找准影响机制运行的“瓶颈”,发现制约履职效能的“堵点”,摸清保障重点领域用编的“需求”,理顺机构职责、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升效能,实现机构改革成效最大化。二是坚持过程导向,强化机构协同。始终以构建高效协同的机构职能运行体系为导向,通过评估分析,一方面梳理部门内部职能权责关系,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岗位协同;另一方面厘清部门与外部的职责边界,梳理交叉关系,强化部门协同,常态推进机构职能优化。三是坚持目标导向,抓实试点先行。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务求实效”的原则,选取区委党校、区工信局和福永街道3家单位为试点,纵向推行区直部门与街道分层评估,横向开展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分类评估,五年内逐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评估全覆盖。

  二、聚焦“三个探索”,构建评估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探索确定评估指标,提升评估精细度。结合评估对象和目标,建立由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配备、履职效能、机制运行和机构编制管理等6方面组成的评估体系,细化形成26项具体指标,探索构建覆盖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街道层面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评估指标体系,客观、全面反映被评估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运行情况。二是探索细化流程,提升评估实操性。制定《宝安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试点评估工作方案》,实施部门自评、实地评估、社会调查、编写评估报告“四步走”,完善各环节表格表单,形成清晰化标准化工作指引。试点以来,共访谈57人,收回调查问卷87份,开展社会调查60人次,查找问题14条,提出工作建议12条。三是探索建章立制,提升评估规范性。将机构编制效能评估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实行“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及时开展复盘,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有效举措,着手制定《宝安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试行)》,推进机构编制评估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发挥“三种作用”,突出评估结果有效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强化在核编、管编、用编等编制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实效应用。一是当好“审查员”,严格核编。对重大新设机构、新增编制或情况复杂的申请事项审批,用好事前评估结果,严控编制总量。二是当好“纪检员”,科学管编。针对内设机构职能交叉、运行机制不健全、编制使用效益不高,事业单位政事不分、机构设置分散、职能单一弱化等问题,及时反馈部门落实整改,明确职能定位。三是当好“督查员”,高效用编。整体评估机构改革后具体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和运行效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估意见,促进各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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